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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应急管理局特种作业证复审中心简介

浙江应急管理局特种作业证复审中心

高处作业人员新考取证培训班的通知

一、培训对象要求

年满十八周岁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拟从事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的人员,以及原特种作业操作证已过有效期需要重新取证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安全技术知识;

3.安全操作技能知识。

高处作业人员复审取证培训班的通知

一、培训对象要求

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持有高处作业操作证并在有效期内需要复审或到期换证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有关高处作业方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有关高处作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3.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新考取证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要求

年满十八周岁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拟从事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人员,以及原特种作业操作证已过有效期需要重新取证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安全技术知识;

3.实际操作技能。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复审取证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要求

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持有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并在有效期内需要复审或到期换证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法律、法规,以及新的焊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程和规范;

2.有关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3.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其他事项

1、学员报到需提交资料:1)《浙江省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换证)申请表》(附件1);2)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3)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等材料。

2、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请填写《杭州市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延长复审时间申请表》(附件2),并与其他报名材料一并提交。

高压电工作业人员新考取证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要求

年满十八周岁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拟从事高压电工作业的人员,以及原特种作业操作证已过有效期需要重新取证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高压电工作业安全技术知识;

3.实际操作技能。

高压电工作业人员复审取证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要求

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含高、低压电工作业操作证等)并在有效期内需要复审或到期换证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有关电工作业方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电气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3.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三、其他事项

1.学员报到需提交材料:1)《浙江省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换证)申请表》(附件1);2)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3)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等材料。

2.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请填写《杭州市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延长复审时间申请表》(附件2),并与其他报名材料一并提交。

低压电工作业人员新考取证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要求

年满十八周岁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拟从事低压电工作业的人员,以及原特种作业操作证已过有效期需要重新取证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低压电工作业安全技术知识;

3.实际操作技能。

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复审取证培训班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1.未取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含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原持有证书即将到有效期需要换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含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原持有证书已过有效期需要重新取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含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3.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

4.重大危险源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5.危险化学品的职业危害与预防;

6.事故预防、报告及调查处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人员复训班

一、培训对象要求

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持有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操作证并在有效期内需要复审或到期换证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

2.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3.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再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原持有证书一年以上按规定需要参加再培训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含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包含三年到期换证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政策;

2.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新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

3.危险化学品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1.未取证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原持有证书即将到有效期需要换证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原持有证书已过有效期需要重新取证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标准;

2.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础知识;

3.烟花爆竹防火、防爆等安全技术;

4.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与事故应急救援;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烟花爆竹储存作业人员取证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要求

年满十八周岁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拟从事烟花爆竹仓库保管、守护、搬运等作业的人员,以及原特种作业操作证已过有效期需要重新取证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烟花爆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和安全职责;

3.职业危害与预防、消防安全知识;

4.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5.烟花爆竹储存、运输及燃放安全技术;

6.应急救援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7.烟花爆竹储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实际操作技能)。

制冷与空调作业人员复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为使制冷与空调作业人员达到知识更新,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术水平,我中心拟举办2024年第四期制冷与空调作业人员复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要求

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持有制冷与空调作业操作证并在有效期内需要复审或到期换证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有关制冷与空调作业方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有关制冷与空调作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3.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三、其他

2.学员报到需提交资料:1)《浙江省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换证)申请表》(附件1);2)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3)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等材料。

3.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请填写《杭州市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延长复审时间申请表》(附件2),并与其他报名材料一并提交。

制冷与空调作业人员取证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为提高制冷与空调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术水平,增强安全意识,做到持证上岗,我中心拟举办2024年第二期制冷与空调作业(设备安装修理)人员取证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要求

年满十八周岁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拟从事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的人员,以及原特种作业操作证已过有效期需要重新取证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安全技术知识;

3.实际操作技能。

其他:2.学员报到时需提交资料:1)《浙江省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表》(附件);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3)学历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1份;4)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等材料。

3.经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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