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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应急管理局关于举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3 21:58:54
杭州应急管理局关于举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做到持证上岗,我中心拟举办2022年第十一期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未取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含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原持有证书即将到有效期需要换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含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原持有证书已过有效期需要重新取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含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3.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
4.重大危险源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5.危险化学品的职业危害与预防;
6.事故预防、报告及调查处理。
三、培训安排
1.网络报名时间:10月25日至11月2日(计划300人);
2.现场报到时间:11月9日分时间段报到;
3.培训时间(线上+线下):11月12日至12月14日。
四、培训地点
杭州市应急管理培训中心(东新路重机巷58号)。
五、培训费用
(含资料费等)。
六、联系方式
报名大厅咨询电话:0571-28003700
咨询微信:1350246291
七、其他事项
1.网络报名流程如下:打开网址或微信公众号→完成注册→选择对应班级报名(填写报名信息)→管理员审核→缴纳培训费→完成培训报名,普通电子发票在该班网络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以诺诺网发票短信形式发送到报名人员的手机。
2.现场报到时需提交资料: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申请表》(附件1)或《生产经营单位安管员安全培训申请表》(附件2)(填写完整并经本单位审核盖章);2)近期免冠1寸白底或蓝底彩照2张;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4)主要负责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任命文件(法人不需要提供任命文件)。
3.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六条“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知识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参培人员报到时应提交相关学历或职称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经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由杭州市应急管理局签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5.现场报到及线下培训严格按疫情防护要求落实。
三、培训形式:
(一) 理论课80学时:网课视频学习+题库800题刷题练习。进行视频课程学习,要学满80学时才能参加考试。
(题库刷题要做到80分以上才有机会通过理论考试。题库包括:每日一练、习题练习、模拟考试、错题集)
(三)实际操作训练:来学校实操两三天,周末白天学习。
培训滚动开班,详情咨询, (具体培训安排见课表)。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下午5:00
来之前请电话沟通确认校区有人值班再出发来学校报名。
咨询电话:0571-28003700
咨询微信:1350246291
(二)学员经理论与实操考试合格后,浙江省应急管理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三)补考费:第一次补考免费,补考时间等通知再参加补考。
第二次开始,每次补考费400元。
咨询电话:0571-28003700
咨询微信:1350246291
四、报到时间:
七、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