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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应急工作局长谈(九)——舟山
发布时间:2024-12-30 16:27:51
舟山应急工作局长谈(九)——舟山
一、2024年工作情况
(一)聚焦责任传导,抓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一是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市委市政府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30余次,亲自带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50余次,将安全生产评价指数纳入各县(区)、功能区综合考核,高位压紧压实“四方责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督导检查+通报晾晒”机制,下发工作提示函确保排查整治落到实处,行动开展以来已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4000余项,重大事故隐患174项,“一案双罚”20组。充分发挥“4353”和“1833”体系优势,今年以来累计下发提示单、督办单、警示单139份,同比去年增加10%,确保省市工作落地见效。二是落实市安委办综合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市安委办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各地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种作业事故防范方面。针对上半年发生的起重吊装作业相关事故,联合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整治,出台“十必须”“十不准”事故防范措施,组织联合检查组开展专项整治抽查检查,累计发现57项隐患(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9项),并下发督办函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未发生起重吊装类事故,成效较明显。重大工程项目检查服务方面。聚焦甬舟高速复线、金塘新材料等重大项目,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协同开展重大项目安全生产和防汛防台专项检查指导服务,累计发现问题隐患70余项,其中重大隐患1项,下发督办函6份,有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安全推进。高空作业车安全管理方面。针对下半年发生的建筑领域高空作业车事故,对市住建局及各县(区)安委办下发工作提示函,住建局在收到提示函后迅速开展落实对应工作,对46个涉及使用高空作业车项目落实全覆盖检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做到了协同联动,齐抓共管。渔船和远洋渔船自行修理防范方面。在全市渔船修理较多的码头、岙口等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开展视频巡查,今年以来累计排查整改航修船只336艘。针对远洋渔船动火修理作业风险较高问题,出台十四个“必须”、两个“不得”安全防范措施。以市安委办名义提示各县(区)和海洋渔业部门加强对船舱有限空间、硫化氢气体中毒事故防范工作,目前已列入海洋渔业部门日常监管工作之一,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三是持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成立由局班子领导带队、执法骨干参与的下沉执法组,分区域包片持续开展每周下沉执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督促各地加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力度。1-11月份,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共开展行政执法检查1810次,同比增长66%,累计发现重大隐患636项,办理精准执法案件192件、“一案双罚”案件97组,同比大幅增加,实施行政处罚561次,处罚罚款合计2340.8万元,同比增长183%,其中非事故罚款675万元,同比增长4.7%,在去年上半年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背景下,舟山市各项执法数据仍保持增长,有力维持了高压的执法态势。
(二)聚焦夯实基础,扎实推进基层应消体系建设。一是“强统筹+夯基础”,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结合舟山海岛产业特色和企业风险,打造“一岛一方案”,探索建立“双网联动”“岛自为战”等工作机制,自主开发“隐患排查工具”APP并在全省推广应用,目前36个基层应消站和9支政府专职队顺利通过省市验收。持续深化乡镇应消“1+X”责任体系建设,所有乡镇均单独设置应急消防管理站,统筹增配应消站工作人员至242名,先后投入1600余万元专项资金,提升改造展茅、洋山等9支政府专职消防队,全力打造全市“135救援圈”。二是“全覆盖+铁手腕”,实现基层治理新突破。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有效融入“141”治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防汛防台、森林防火等重点领域监管,建立“村社(网格)上报、乡镇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发挥海陆双网格探头作用,实现问题隐患“发现—分拨—处置—反馈—评价”全流程在线闭环管控。今年台风“康妮”影响期间,五龙乡应消站在“起底式”排查过程中发现一处地质灾害点有崩塌风险,及时转移人员,成功避免一起崩塌地质灾害;岑港街道司前街因台风“贝碧嘉”影响发生内涝,岑港街道专职消防队及时出动2车8人应急处置,有效控制险情。三是“提能力+压责任”,激发基层治理新动能。组织基层应消管理人员开展岗前考试,目前全市基层应消站工作人员持证率达97.91%。组织全市应消体系开展交叉检查,通过执法帮扶、联合执法、定期通报等方式带动基层执法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应消站和网格员累计排查点位7.6万余处,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4.2万余项,全市乡镇(街道)自行办理5万元以下安全生产执法案件205起,罚款186.93万元,其中“一案双罚”54组,乡镇自行办案率持续上升,有力在基层第一线“关口”消除各类风险隐患。1-11月份,全市共发生火警全市全口径统计火警768起(其中非轻微火灾101起),未造成人员伤亡,与去年同期相比,火警起数下降15.2%。
(三)聚焦提级管控,高效组织自然灾害防御。今年有4个台风影响我市,其中第13号台风“贝碧嘉”穿过舟山登陆上海,14号台风“普拉桑”正面登陆我市,对我市造成较大影响。舟山高效运行“1833”联合指挥体系,针对每个台风特点,细化制订下发“1+9”防御工作方案,加密“135”预警叫应、强化3张单管控,共下发工作提示单36份、工作告知函25份、风险管控令3份,今年4个台风影响期间,我市未出现人员伤亡及重大损失。一是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在全市范围内连续组织3轮防汛防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共排查问题隐患453项,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或落实临时度汛措施,整改率达100%。同时加大晾晒督查力度,连续下发30期督办单督促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确保所有问题隐患在汛前整改落实到位,严禁“带险入汛”。二是突出海上风险防控。针对扣押船舶、无动力船舶等重点船舶底数进行全面排摸,“因船施策”从源头上落实管控措施,今年台风影响期间,全市扣押船舶均清单化落实冲滩、上排、进港池等防控措施,无动力施工船舶全部按照“一船一预案”进港避风并安排应急拖轮值守,无动力修造船舶全部落实“一船一泊”防台措施,全市渔船、商货船全部提前落实防台避风措施,各类重点船舶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三是做好督导服务。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汛防台督导工作体系,印发《防汛防台市级专项督查机制(试行)》并在今年台风期间狠抓落实,建立“线上+线下”全链条监督机制,通过“数字三防”指挥平台实时监测河道水位、台风路径、防台工作等,累计组建10个工作组下沉至防台一线开展督导服务,累计发现问题49个,连续下发14期督办单,实行清单式闭环整改。
(四)聚焦综合施策,深化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针对船舶修造行业作业环境相对复杂、危险作业多等风险特点,持续打好“技术防+人防+管理防”组合拳。一是落实“技术防”。大力推动船企更新安全设备、改进操作方法,以技术更新促船企本质安全水平,将事故风险防范在最前端。目前已累计推动安装3256套插拔式配电箱,推动3家企业开发应用人员定位系统、8家企业对46台叉车安装视频监控系统,13家船企对51个有限空间场所安装了可燃气体在线监测系统,1117台高处作业的高空车统一加装防倾倒装置和防护罩,112台高架车以旧换新。二是落实“人防”。针对复工复产、新员工上岗等风险特点,开展“开工第一课”等活动,确保“先培训、后上岗”。对船舶修造领域发生事故第一时间通报,下发警示函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送船舶修造领域安全生产宣传片、视频等切实增强企业员工安全防范意识。会同人社部门、商业保险公司等开展船企强化工伤事故预防服务试点工作,通过工伤事故VR体验、工伤案例学习等手段全面提升员工安全素养,推进事故预防关口前移。开发运用安全生产“逢查必考”系统,对企业应知应会情况进行考查,有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召开全市船舶修造企业安全操作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全市范围推广中远海运重工安全技术更新、管理体系建设等部分安全操作工程经验,切实提升全市船舶修造企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三是落实“管理防”。制定出台《高空作业车维护保养基本规范》(试行)、船企上下船舱直梯安全防护措施等一系列长效管控举措遏制事故多发态势。创新拓展安责险应用领域,探索推广与工伤保险制度相衔接,融商业保险、专业服务、科技支撑和重大事故应对为一体的船企安责险新模式,助力船企建立更加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目前已有4家船舶修造企业投保船企安责险。扎实开展船舶修造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一件事”改革,明确划分船舶修造17类密闭空间、6类密闭设备,按照风险程度高低设置“红、橙、黄、蓝”四色标志,形成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持续加密视频巡查和执法检查频次,今年1-11月,全市船舶修造企业累计立案处罚184起,非事故处罚172.6万元,“一案双罚”40组。10月份以来,对全市船舶修造企业开展全覆盖驻点执法帮扶行动,截至12月18日,共完成对全市75家船舶修造企业全面检查,立案处罚25起,发现重大隐患数28个,停产停业14家,并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确保企业限期整改到位,督促属地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截至12月18日,全市船舶修造领域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起、死亡10人,同比减少4人,没有发生死亡2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五)聚焦关口前移,夯实工矿、危化品领域监管基础。工矿领域,持续深化电气焊安全监管服务“一件事”改革,大力推进电气焊“加芯赋码”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新增焊机芯片安装1473台,完成年度计划147%。严格落实“园中园”“厂中厂”安全管理“一件事”改革,全面开展底数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在数字化平台上更新完善“一园一档”“一企一档”,实施动态安全管理。持续开展达标园区创建,截至目前我市共完成33家园区的达标创建,完成进度330%,超额完成省厅部署的目标任务。危化品领域,推进化工园区管理体制变革。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印发《舟山绿色石化基地管理体制方案》,实行化工园区“1+5”架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定期调度建设进展,有力压实各拓展区安全管理职责。全力保障石化基地装置集中检维修作业。今年浙石化按计划完成了46套装置的集中大检修,有力提升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严格承包商作业管理,指导第三方服务机构做好特殊作业检查,石化基地特殊作业现场问题发生率从2021年的36.7%已逐步下降至现在的5.5%。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的“消地”协作合力,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103项问题隐患全部整改完成。服务指导中化应急完善优化培训空间建设运营,打造典型化工企业培训空间,成功入选2024年应急部“十佳”培训空间。在全国首推对省外地市级安全考核合格证认可,该项改革被列入自贸试验区舟山片区2024年制度创新成果。
二、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我们将锚定“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先行”目标,抓严常态化风险隐患治理、抓实体系化基层基础建设,围绕“遏重大、防较大、提本质”,扬优势、查弱项、补短板,坚决守牢安全稳定的底线红线。
(一)抓好工作落实落地,稳住安全生产基本盘。深度运用安全生产“4353”工作体系,打好“责任传导+执法检查+隐患整治+教育培训”组合拳,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督促各地各部门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抓好涉海涉渔、工矿、危险化学品、船舶修造、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推进重大隐患动态清零,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完善联合指挥体系,守牢安全度汛底线。锚定“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目标,持续完善“1833”联合指挥体系方案,全面修订完善《舟山市防汛防台指挥工作指南》。不断夯实防汛防台基层基础,实现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提能升级全覆盖,发挥乡镇应急消防管理站“小防指办”作用,将防汛防台工作纳入高频事项运行框架,切实做到“1833”联合指挥体系基层贯通。
(三)抓好基层应消体系建设,夯实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持续推动基层应消和“141”治理体系深度融合,推进基层应消应用(2.0)迭代升级,建立健全“事故后追+隐患前追”全链条追责机制,探索精准量化绩效,建设制定正向激励措施,提高基层工作积极性。通过执法力量下沉、联合执法、执法帮扶等方式带动基层执法工作,有效提升乡镇应消站执法办案能力。
(四)抓好智慧应急能力提升,推动应急管理现代化建设。推进浙江省航空救援中心舟山分中心建设,谋划无人机通讯保障、现场侦察、执法检查等场景方案,推动直升机和无人机复用机场建设。结合应急指挥部建设加快打造城市风险预警监测中心,通过视频监控、无人机、AI自动识别、系统监测预警等技术手段,按照“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目标对安全生产、森林防火、防汛防台等进行实时监测,将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下发给各地和基层,切实将事故隐患消除在初始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