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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设技师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证高级证考试认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03-17 14:04:29

浙江建设技师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招生简章

为适应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根据省人社厅相关文件精神,我院作为经备案许可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可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体报名及有关事项如下:

一、认定职业(工种)范围

序号

职业名称

等级

序号

职业名称

等级

1

花艺环境设计师

4~2级

16

智能楼宇管理员

4~1级

2

家具设计师

4~2级

17

电梯安装维修工

5~1级

3

插花花艺师

5~2级

18

钢筋工

5~1级

4

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

5~2级

19

手工木工-木制家具工

5~1级

5

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

5~2级

20

管工

5~1级

6

制冷工

5~2级

21

电工

5~1级

7

电气设备安装工

5~2级

22

工程测量员

5~1级

8

装饰装修工(镶贴工)

5~1

23

混凝土工-混凝土浇筑工

5~3级

9

装饰美工

5~2级

24

物业管理员

5~2

10

制图员

5~2级

25

公路养护工(道路巡视养护工、桥梁巡视养护工)

5~3级

11

防水工

5~2级

26

起重工

5~3级

12

架子工

5~2级

27

手工木工-木模板工

5~2

13

砌筑工-建筑瓦工

5~2级

28

手工木工-木门窗工

5~2

14

钳工

5~3级

29

建筑材料试验工

5~3级

15

手工木工-室内木装修工

5~2

30

 

 

二、招生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初级工(5级)报考条件: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中级工(4级)报考条件: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高级工(3级)报考条件: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专业技术人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含)以上(建筑建材类工种);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机电类工种)。

4.技师(2级)报考条件: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专业技术人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含)以上(建筑建材类工种);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机电类工种)。

5.高级技师(1级)报考条件: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注:部分工种(如物业管理员等)报考条件与上述有差异,具体以国标为准。

三、证书与收费标准

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考试均合格的学员(一、二级还需综合评审合格),由我院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该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效力等同,可申请补贴,证书信息人社系统相关网站可查。证书查询网址:浙江省职业能力建设网(直接扫描证书上的二维码即可)

认定与培训费用按照统一标准收取,培训考试过程中的实际耗材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报名须知

1.考生需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附件1)(粘贴2寸白底照片、身份证复印件);

2.以excel表格形式填写电子版《考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

3.考生上交签署本人名字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身份证正反面、2寸电子版白底照片(照片以“身份证号+姓名”命名,大小需大于30K且小于2M,大于215*300(宽*高)像素)、学历毕业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电子版资料;

杭州技能考试培训中心:

即日起开始报名,滚动开班,学会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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