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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从事高压电工电工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发布时间:2023-03-29 14:14:30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

方可上岗作业。《广东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格证书,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高压电工

   按照安监总人事〔2018〕1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规定,特种作业高压电工是“指对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人员统称。“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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